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保监会发大病医保实施细则 或 2012-9-25
 · 最高院判定荣华月饼商标归属顺 2012-9-25
 · 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召开 2012-6-27
 · 丢失身份证被冒用 登记注册代 2012-6-26
 · "五华八财爷"聚赌大有文章: 2012-6-26
 · 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刑事被害人救 2012-6-11
 · 中国将进一步严格死刑审判和复 2012-6-11
 · 黄光裕之兄刑满获释 中行骗贷 2012-6-2
 
地址:中国昆山市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3幢601室
电话:0512-57392605 57392606 57392607 57392609
传真:0512-57392608
E-mail:info@foisonlaw.com
邮编:215300
 
 
  详细信息
江苏法院加强涉侨民商案件诉调对接 日期:2011-11-14

江苏法院加强涉侨民商案件诉调对接
26名侨联干部委员受聘特邀调解员
 
作者: 朱 旻   
 




    近日,在江苏省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上,26名省侨联组织干部、侨联委员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省侨联领导手中接过红色聘书,就任省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特邀调解员。

   为妥善化解涉侨纠纷,进一步拓展诉调对接领域,完善全省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今年年初,江苏省高院与省侨联共同制定出台《关于侨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涉侨民商事纠纷案件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建立涉侨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意见》对人民法院邀请协助调解的范围、程序,特邀调解员的选任、管理,人民法院与侨联组织之间的工作衔接等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对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矛盾易激化的涉侨民商事案件或者涉侨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必须在立案前邀请侨联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协助参与调解。

   此次被聘为特邀调解员的26名省侨联组织干部和侨联委员表示,将依托机制充分发挥法院与侨联组织在化解涉侨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以维护海外侨胞、归侨归眷的合法权益,增强广大侨界人士在江苏的投资信心。同时要当好“宣传员”,在侨胞侨眷中进行长效的法制宣传,让他们理解和尊重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地址:中国昆山市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3幢601室 电话:0512-57392605 57392606 57392607 57392609 传真:0512-57392608
COPYRIGHT @2009-2010 江苏丰田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策划制作:昆山网联  备案号:苏ICP备10009547号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