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8 02:37:07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本报讯 6日,本报报道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在招聘7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时,要求报考者须符合“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条件。6日,当地修改有关规定。有鹤城当地人士称,鹤城的招聘还趁机收取大量报名费。
“问题出在人事部”
1月5日,有长沙读者反映,湖南怀化鹤城区的事业编制招聘有猫腻。在当地官网发布的招聘简章规定:招聘对象要求具备鹤城区户口,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属驻鹤单位工作。
6日,鹤城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谢儒金解释,如此规定是为了照顾本区人的就业,“要怪就怪人事部,对事业编制招考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
报名费已超25万
7日,有当地知情人士报料,鹤城此招聘,每个报名者必须交报名费300元。该招聘将收取数十万元的报名费。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对媒体介绍,201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已有853人报名参考。
知情人士称,按853人算,每人交300元报名费,收取的报名费已经超过25万元。而鹤城区将报名时间延长到1月10日,还将收取一定的报名费。
数十万的报名费怎么花?记者相继联系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和鹤城区区委宣传部,截至发稿没有得到答复。
新闻回顾:湖南怀化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父母一方在机关工作
湖南省怀化市某区人事局在一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中要求“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本区事业单位工作”,被指此政策是为照顾“官二代”。工作人员对此否认,并解释称具体规定是“领导定的”。
湖南怀化事业单位招聘取消父母在机关工作要求
日前,媒体报道称湖南省怀化市某区人事局在一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中要求“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本区事业单位工作”,此政策被指照顾“官二代”。6日,当地回应称已取消此项要求,并称此前的这项规定是为了保证区内就业。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褚朝新)